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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构成》
文章来源: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点击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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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协同产业链相关单位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标准化研究,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构成》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专业人员配置、岗位职责、能力要求及培训管理规范。

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并非单一的试验测试过程,而是一项涉及项目管理、工艺验证、质量控制、软硬件研发、供应链协同、应用场景验证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系统性工作。建立专业化、复合型的中试人才队伍,是保障中试项目高质量实施的重要基础。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过程中“需要哪些专业人员、不同岗位承担什么职责、人员应具备什么能力”等实际问题,《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构成》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中试专业人员体系。

标准明确,中试服务平台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中试工程师、中试线主管、中试线技术员、测评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供应链主管、安规工程师、应用场景工程师、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员,并分别对各类人员的岗位定位和主要职责进行了规范。

其中,标准专门设置“技术经理人”岗位,明确其承担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商业化潜力的科技成果、挖掘中试项目创新资源、制定科研成果保护方案以及知识产权运营方案等职责,进一步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嵌入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体系。

同时,标准按照专家级、高级、中级、初级和辅助人员建立分级能力要求,并对人员培训类型、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以及考核认证等作出规定,推动中试人才培养逐步实现岗位化、专业化和体系化。

该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形成职责清晰、专业协同、能力匹配的人才队伍,为中试项目从技术验证、工程化开发到成果转化提供更加系统的人才保障。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四川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下一步,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及有关单位的合作,发挥知识产权运营、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资源链接等专业能力,推动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力量更深入参与中试全过程,促进创新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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