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协同产业链相关单位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标准化研究,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正式发布,为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提供标准化参考。
随着低空经济加快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持续提速。中试作为连接技术研发与规模化生产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科技成果由实验室走向工程化、产品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具有试验场景复杂、专业设施要求高、安全管理要求严等特点,对中试服务平台的基础条件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共性需求,《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从场地、基础设备设施、配套厂房建筑、运营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场地建设方面,标准对试飞场地、空域条件、跑道及起降点等进行了规范;在基础设备设施方面,围绕供配电、气象、通信、导航、监视、电磁干扰及标识设施等提出建设要求;在配套保障方面,对办公、仓储、维修等厂房建筑的布局和设计进行了规范。同时,标准明确提出建立质量管理、运行管理、作业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并对人员、项目、器材、数据、档案和安全管理提出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服务平台“建什么、怎么建、怎么管”的基础要求,推动试验场地、设备设施和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为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中试验证能力和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水平提供标准支撑。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四川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下一步,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及产业链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创新、中试熟化、知识产权运营和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推动标准体系建设与产业实践深度融合,为四川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支撑。
